宋朝华: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持续抓作风树新风扬清风
11月2日下午,市委书记宋朝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(扩大)会议,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南充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,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,始终保持“全面从严治党、净化政治生态永远在路上”的清醒警醒,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,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持续抓作风、树新风、扬清风,全力以赴打赢管党治吏、正风肃纪、惩贪治腐“三场持久战”。
市委副书记吴群刚、古正举出席会议;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险峰,市政协主席吴小可列席会议。
党的十九大刚刚闭幕,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就审议了《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》,向全党全国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: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!各级各部门务必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首要任务、作为重中之重,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、坚定不移抓贯彻,必须持续用力、久久为功,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。
宋朝华指出,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市坚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,持续抓作风、树新风、扬清风,通过明规立矩、正风肃纪、治标治本,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、迈上新台阶,成绩值得肯定,经验值得总结,成果务必巩固。
宋朝华要求
会议审议了《中共南充市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安全生产“十三五”规划》。宋朝华强调,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、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理念,做到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,严抓严管、严防死守,坚决确保安全不出事。要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,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、企业主体责任、部门监督责任,坚持隐患排查“零死角”、整改整治“零容忍”、严管重罚“零放过”,从源头抓起,从操作层面抓起,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会议审议了《中共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报请审定〈中共南充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请示〉》。宋朝华强调,人大是权力机关、监督机关、民意机关,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职责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,健全领导制度、组织制度、工作制度,确保依法立法、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。要围绕推动南充发展开展地方立法,既要符合宪法法律,又要结合南充实际,更要体现人民意愿,让制定出的地方性法规接地气、可执行、有特色。
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。
市委常委何迎晓、潘国华、廖伦志、李正元、单木真、贾德华、王美如、伍定、林建国出席会议。南充军分区政委佘东明,市政府副市长唐燕、刘作鸿、李在伟、张根生,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永刚,市委、市人大常委会、市政府、市政协秘书长,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。(记者 张德利)
图文编辑:董自梅
责任编辑:唐 龙
内容来自南充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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